為了使用熱戶停止供熱和恢復供熱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杜絕違章用熱行為,特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一、《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實施分戶供熱的用戶申請停止供熱的,應在本采暖期開始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非分戶供熱用戶,新建建筑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其他可能危害相鄰用戶用熱安全和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不得停止供熱。
二、用熱戶申請停止(恢復)用熱,符合第一條規(guī)定的,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房證,到所在供熱公司經營科填寫《停熱申請》(《恢復用熱申請》),結清陳欠熱費。由所在分公司生產科、稽查科和所屬經營公司組成的審核小組,共同到現(xiàn)場認定是否符合停熱規(guī)定,對符合規(guī)定且審批手續(xù)齊全的,供熱公司經營科負責在10月15日前錄入收費系統(tǒng)中,并將審批手續(xù)報留存?zhèn)浒浮?
三、供熱經營公司停止(恢復)用熱操作人,憑審批的《用戶停熱審批單》,為用熱戶實施停熱,并在《用戶停熱審批單》 “操作人”欄內簽字。恢復用熱必須結清所有欠費。
四、從用戶提出停熱申請到批準該用戶能否實施停熱,不得超過10日。
五、實施停熱的方式: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分戶供熱的在閥室井內局部斷管。
六、嚴禁辦理住宅和門市房內部分面積的停熱。
七、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實施供熱計量的用戶按30%收取,對按面積收費的用戶暫按20%收取,如遇熱費價格調整,按新價格執(zhí)行。
八、在采暖期內,供熱經營公司對停熱用戶每半個月檢查一次,詳細填寫檢查記錄,分公司每一個月對停熱戶進行復查。
九、對實施停熱的用戶,供熱公司經營科將用戶停熱手續(xù)備案,便于熱費考核小組隨時對停熱審批手續(xù)抽查。
十、稽查處不定期對停熱用戶進行核查,及時在營業(yè)例會上通報核查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牡丹江熱電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